食品中水分測定
1 原理
食品中的水分一般是指在100℃左右直接幹燥的情況下,所失去的物質的總量。直接幹燥法適用於95-105℃下,不含或含其它揮發物質甚微的食品
2 試劑
2.1 6N鹽酸
量取100mL鹽酸,加水稀釋至200mL
2.2 6N氫氧化鈉溶液
稱取24g氫氧化鈉,加水溶解並稀釋至100mL
2.3 海砂
取用水洗去的海砂或河砂,先用6N鹽酸煮沸0.5h,再用水洗至中性,再用6N氫氧化鈉溶液煮沸0.5h,用水洗至中性,經105℃幹燥備用。
3 分析步驟
3.1 固體樣品
取潔淨鋁製或玻璃製的扁形稱量瓶,置於95-100℃幹燥箱中,瓶蓋斜支於瓶邊,加熱0.5-1hr,取出蓋好,置於幹燥器內冷卻0.5hr,稱量,並重複幹燥至恒重。稱取2.00-10.0g切碎或磨細的樣品,放入此稱量中,樣品厚度約5mm,加蓋,精密稱重後,置95-100℃幹燥中,瓶蓋斜支於瓶邊,幹燥2-4hr後,蓋好取出,放入幹燥器內冷卻0.5hr後稱重,然後再防入95-100℃幹燥箱幹燥1hr左右,取出,放入幹燥器內冷0.5hr後再稱重, 至前後兩次重量差不超過2mg, 即為恒重。
3.2 液體樣品
取潔淨的蒸發皿,內加10.0g海砂及一根小玻棒,置於95-105℃幹燥箱中,幹燥0.5-1.0hr後取出,放入幹燥器內冷卻0.5hr後稱量,並重複至恒重,然後精確稱取5-10g樣品,置於蒸發皿中,用小玻棒攪勻放在沸水浴中蒸幹,並隨時攪拌,擦去皿底的水滴,置95-105℃幹燥箱幹燥4hr後蓋好取出,放入幹燥器內冷卻0.5hr後稱重,然後再放入95-105℃幹燥箱中幹燥1hr左右,取出,放幹燥器內冷卻0.5hr後再稱量,至前後兩次質量不超過2mg,即為恒重。
4 結果表示
X=100(m1-m2)/(m1-m3 )
式中: X:樣品中水分含量,%
m1:稱量瓶(或蒸發皿加海砂玻棒)和樣品的質量,g
m2 :稱量瓶(或蒸發皿加海砂玻棒)和樣品幹燥後的質量,g
m3 :稱量瓶(或蒸發皿加海砂玻棒)的質量,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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