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儲備糧質量抽查8月起展開
國家糧食局近日發出通知,在全國糧食庫存檢查中,增加中央儲備糧質量例行抽查工作。抽查工作於2007年8 月在全國31個省(區、市)進行,抽查樣品1700份,抽查庫點為中央儲備糧直屬庫、代儲庫,抽查庫點數量占中央儲備糧總承儲庫點的25%左右。
本次重點對稻穀、小(xiao)麥(mai)和(he)玉(yu)米(mi)三(san)個(ge)品(pin)種(zhong)進(jin)行(xing)抽(chou)查(zha),檢(jian)查(zha)項(xiang)目(mu)主(zhu)要(yao)為(wei)質(zhi)量(liang)指(zhi)標(biao)和(he)儲(chu)存(cun)品(pin)質(zhi)指(zhi)標(biao),部(bu)分(fen)樣(yang)品(pin)增(zeng)檢(jian)衛(wei)生(sheng)指(zhi)標(biao)。各(ge)地(di)抽(chou)查(zha)樣(yang)品(pin)份(fen)數(shu)原(yuan)則(ze)上(shang)按(an)照(zhao)中(zhong)央(yang)儲(chu)備(bei)糧(liang)承(cheng)儲(chu)數(shu)量(liang)的(de)權(quan)重(zhong),兼(jian)顧(gu)區(qu)域(yu)分(fen)布(bu)、庫點類型和儲糧品種予以分配,具體抽查庫點、糧食品種及各庫點的扡樣份數由國家糧食局統一安排。扡樣及檢驗工作委托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承擔。
扡樣應兼顧不同的糧食品種和儲存年限,並按以下原則實施扡樣和確定樣品的代表數量:每份樣品的代表數量一般為2000噸~3000噸。對於儲糧數量超過3000噸的圓倉,以1 個倉作為1個檢驗單位扡取樣品,樣品代表數量填寫扡樣器能達到深度的糧食數量;低於2000噸的貨位,在同種類、同批次、同等級、同儲存條件的前提下,可將不同貨位予以歸並,歸並的貨位視為“同貨位”,在扡樣時按照1 個檢驗單位進行扡樣,歸並後的樣品代表數量以不超過3000噸為宜。
檢驗項目:稻穀、小麥和玉米的質量指標和儲存品質指標。另外,安排部分省份增做有機磷等農藥殘留、黃曲黴毒素B1 、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(DON)和玉米赤黴烯酮等真菌毒素,以及鉛、鎘、汞和無機砷等有害重金屬的檢測。8月10日至31日實施扡樣,9月1日至9月20日實施檢驗。
來源:湖北糧食網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