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執行糧油質量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
1、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
本規定規定了糧油質量控製的原則、依質論價辦法和不合格糧油的處理辦法。
本規定適用於收購、調運、儲存、銷售、加工的商品糧油。
2、一般原則
2.1糧油質量標準適用於商品糧油、各級儲備糧油(中央儲備糧油、地方儲備糧油,下同)和市場經營的糧油。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執行。尚無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糧油,執行地方標準。尚無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、地方標準的糧油,執行企業標準。但在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間調運時,後兩種情況均執行發糧方的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。企業標準必須報當地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和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。
2.2本規定所指的"糧油質量標準"係糧油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、地方標準、企業標準;"糧油"係原糧、成品糧、油料、油脂、薯類、飼料用糧及糧油製品的統稱;"衛生標準"係國家發布的食品衛生標準。
2.3原糧、油料標準中的水分指標,是水分增扣價、扣量的依據。
2.4安全儲藏水分標準,是糧油安全儲藏的技術標準,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製定,不得作為水分增扣價、增扣量的依據。
2.5標準中凡規定質量等級的,一律以中等為計價基礎,即:五個等級的,三等為計價基礎;三個等級和二個等級的,二等為計價基礎;多於五個等級的,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,統一確定計價等級。
2.6標準中凡規定質量等級的原糧、油料,一律實行"半等級半增減價"製度,即:以標準中的等級指標確定等級,其餘指標除限製指標外,作為增扣價、增扣量的依據。標準中凡規定質量等級的成品糧油,在銷售時實行"等級"製度,即:除與確定等級有關的指標外,其餘指標為限製指標。但在調運時仍實行"半等級半增減價"製度。
2.7對不符合質量、衛生標準的糧油,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整理,達到標準後方可按正常糧油銷售。經整理達不到質量標準的,要降等、降價銷售,或改作其它用途;達不到食品衛生標準、有害人體健康的,不準作為食用糧油銷售,必須根據其質量、衛生情況改作其它用途。具體處理辦法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統一規定。
2.8市場經營的糧油在處理增扣價、扣量等問題時,可按貿易合同規定執行,也可參照本規定執行。
3、糧油進出口
進出口糧油的質量標準,按進出口雙方簽訂的貿易合同規定執行。
4、糧油收購
4.1shougouzhong,duibufuhezhiliangbiaozhundeliangyou,yaodongyuannongminzhenglidaofuhebiaozhunhoucainengshougou。jingzhenglirengdabudaozhiliangbiaozhunde,shougoushiyaogenjuzhiliangqingkuangzuokoujia、扣量處理或拒絕收購。對實際等級指標高於或低於標準規定的糧油,其處理辦法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規定。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糧油,禁止收購。
4.2水分:對實際水分指標低於或高於標準規定指標的糧油,以標準中規定的水分指標為基礎,每低0.5個百分點增價0.75%,每高0.5個百分點扣價0.3%,扣量0.75%;低或高不足0.5個百分點的,不計增扣價、增扣量。
4.3雜質:對實際雜質(或雜質總量)指標低於或高於標準規定的糧油,以標準中規定的雜質(或雜質總量)指標為基礎,每低0.5個百分點增價0.75%,每高0.5個百分點扣價0.75%,扣量0.75%;低或高不足0.5個百分點的,不計增扣價、增扣量。礦物質指標超過標準規定的,加扣價0.75%(蕎麥除外),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蕎麥中礦物質指標每低或高於標準0.1個百分點,增扣價0.5%,低或高不足0.1個百分點的,不計增扣價。
4.4不完善粒: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1個百分點,扣價0.5%,超過不足1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;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
黑(hei)胚(pei)小(xiao)麥(mai),按(an)不(bu)完(wan)善(shan)粒(li)歸(gui)屬(shu)。收(shou)購(gou)前(qian),由(you)省(sheng)級(ji)糧(liang)油(you)質(zhi)檢(jian)部(bu)門(men)對(dui)病(bing)害(hai)發(fa)生(sheng)情(qing)況(kuang)進(jin)行(xing)調(tiao)查(zha)認(ren)定(ding),並(bing)公(gong)布(bu)黑(hei)胚(pei)小(xiao)麥(mai)的(de)最(zui)高(gao)含(han)量(liang),指(zhi)導(dao)收(shou)購(gou)。是(shi)否(fou)收(shou)購(gou)、收購限量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統一規定。
4.4.1生黴粒: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1個百分點,加扣價1.0%,超過不足1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;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生黴粒超過5.0%的,不得收購。
4.5整精米率:以標準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低1個百分點,扣價0.75%,不足1個百分點,不扣價;高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早秈稻穀、晚秈稻穀、秈糯稻穀,整精米率不得低於44%;粳稻穀、粳糯稻穀,整精米率不得低於55%。
4.6穀外糙米: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2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2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;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收購限量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統一規定。
4.7黃粒米: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1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1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;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黃粒米一般不得超過5.0%,含量超過5.0%的是否收購,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統一規定。
4.8穀外糙米、不完善粒、黃粒米、生黴粒等超過標準規定的,不得作為各級儲備糧油入庫。
4.9收購時,對因自然災害、病蟲害等原因導致生芽、黴變、病害的不符合標準的糧油,其處理辦法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、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,報同級政府批準。如確需收購的,不得作為各級儲備糧油或調出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外。
5、糧油銷售
5.1實行等級製標準銷售的成品糧油,除分級指標和麵筋指標外,其它指標為限製指標。
5.2gezhongfeidengjishiyongyou,youyixianghuoyixiangyishangzhibiaobufuhebiaozhunshi,jiubudeshiyongbiaozhunzhongguidingdeshangpinmingcheng,dankegaizuodengjiliangyou,bingzhixingxiangyingdezhiliangbiaozhun。
6、糧油調運
6.1糧liang油you調tiao運yun時shi,要yao堅jian持chi好hao糧liang好hao油you外wai調tiao的de原yuan則ze,調tiao出chu的de糧liang油you質zhi量liang,一yi般ban不bu得de低di於yu標biao準zhun規gui定ding的de中zhong等deng質zhi量liang。確que實shi需xu要yao調tiao出chu質zhi量liang偏pian低di的de糧liang油you時shi,必bi須xu征zheng得de調tiao入ru方fang同tong意yi,並bing按an質zhi論lun價jia結jie算suan。市shi場chang經jing營ying的de糧liang油you,也ye可ke根gen據ju貿mao易yi合he同tong規gui定ding,雙shuang方fang協xie商shang解jie決jue。
6.2從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一日調出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的玉米、粳稻水分不得超過標準規定。
6.3省、(自治區、直轄市)間jian調tiao運yun的de糧liang油you,實shi行xing半ban等deng級ji半ban增zeng減jian價jia製zhi。其qi中zhong以yi含han油you率lv定ding等deng的de油you料liao,含han油you率lv超chao過guo最zui高gao等deng級ji或huo低di於yu最zui低di等deng級ji時shi,根gen據ju實shi際ji含han油you率lv,按an等deng級ji幅fu度du作zuo價jia。
6.4GB 5490-5539《糧食、油料及植物油脂檢驗》有you關guan的de檢jian驗yan項xiang目mu規gui定ding的de雙shuang試shi驗yan結jie果guo允yun許xu誤wu差cha,也ye適shi用yong於yu收shou發fa雙shuang方fang的de檢jian驗yan誤wu差cha。收shou發fa雙shuang方fang檢jian驗yan誤wu差cha不bu超chao過guo規gui定ding時shi,按an發fa方fang檢jian驗yan結jie果guo定ding等deng作zuo價jia,收shou發fa雙shuang方fang檢jian驗yan誤wu差cha超chao過guo規gui定ding發fa生sheng爭zheng議yi時shi,必bi須xu按an規gui定ding會hui驗yan,以yi會hui驗yan結jie果guo定ding等deng作zuo價jia,必bi要yao時shi可ke申shen請qing仲zhong裁cai。
6.5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間調運糧油時,發方必須將由縣以上糧油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結果證書,同發貨明細表一起隨車(船)同行或直接郵寄給收方,作為作價結算的依據。如發方不附質量檢驗結果證書或檢驗項目不全時,則按收方實際檢驗結果定等作價。
6.6蟲糧:在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jiantiaoyunzhong,buzhuntiaochudaiyouhuochongdeliangyou。rushoufangshoudaoliangyoushi,faxianzuiyanzhongbuweimeigongjinyangpinzhongdadaoertouhuochongdejishiweichongliang,zhiyouyitouhuochongdebuzuochongliangchuli。shoufangbixuduichongliangjinxingmiechongchuli,yinmiechongerchanshengdezhijiefeiyonghezaochengdesunshi,anshijiqingkuanghesuan,youfafangchengdan。yuyouteshuqingkuangshi,shoufashuangfangxieshangjiejue。
6.7原糧、油料調運的有關規定
6.7.1水分:以標準中規定的水分指標為基礎,每低0.5個百分點增價0.75%,每高0.5個百分點扣價0.75%,扣量0.6%;低或高不足0.5個百分點的,不計增扣價、增扣量。
6.7.2雜質:同4.3條款。
6.7.3不完善粒: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(蠶豆豌豆蟲蝕粒指標)為基礎,每超過1個百分點,扣0.5%,超過不足1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;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
6.7.3.1生黴粒: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1個百分點,加扣價1.0%,超過不足1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。含量超過5.0%的不得外調。如調入方發現超過5.0%時,在雙方確認的基礎上,以5.0%為基礎,每超過1個百分點,加扣價1.5%,超過不足1個百分點者不扣價。生黴粒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
6.7.4整精米率:以標準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低1個百分點,扣價0.75%,低不足1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;高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早秈稻穀、晚秈稻穀、秈糯稻穀,整精米率不得低於44%;粳稻穀、粳糯稻穀,整精米率不得低於55%。
6.7.5穀外糙米: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2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2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;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
6.7.6黃粒米(稻穀或大米):以標準中規定的黃粒米指標為基礎,含量在1.0%-5.0%之間的,每超過1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1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。含量超過5.0%的不準外調。如調入方發現超過5.0%時,在雙方確認的基礎上,以5.0%為基礎,每超過1個百分點,扣價1.5%,超過不足1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;黃粒米低於標準規定的不增價。
6.7.7互混
6.7.7.1稻穀(糙米、大米)
a.各類稻穀(糙米、大米)互混的最大限度為20%,超過時不準外調。
b.糯穀(糙米、大米)中混入秈、粳穀(糙米、大米),以標準中規定的互混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2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2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。
c.秈、粳穀(糙米、大米)中混入糯穀(糙米、大米)及秈、粳穀(糙米、大米)互混或秈糯、粳糯穀(糙米、大米)互混,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5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5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。
d.各類稻穀互混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
6.7.7.2大豆
a.大豆異色粒,以標準中規定的限度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3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3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。大豆異色粒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
b.1-4類大豆中混有飼料豆,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2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2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。混入飼料豆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
6.7.7.3蕎麥
蕎麥中混入苦蕎,以標準中規定的限度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1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1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。混入苦蕎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
6.7.7.4黍、稷
a.黍(米)、稷(米)互混以及混入粟(米)的總限度超過20%的,不準外調。
b.黍(米)中混入稷(米),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2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2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。
c.稷(米)中混入黍(米),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5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5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。
d.各類互混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
6.7.7.5葵花籽
油用葵花籽和普通葵花籽互混,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,每超過3個百分點,扣價1.0%,超過不足3個百分點的,不扣價。互混低於標準規定的,不增價。
6.8薯類調運中的有關規定
甘薯的病害塊根和馬鈴薯的疥癬塊莖超過標準規定的,降一個等級。不完整塊根(莖)的總量不超過規定的,"其它"項指標可以抵補"病害"或"疥癬"項的指標。
6.9成品糧調運中的有關規定
6.9.1大米、小米、黍米、稷米等米類糧食
6.9.1.1米類中雜質、碎米、不完善粒等項中,有一項或幾項(均包括小項)不符合標準規定的,要整理到符合標準才能調出。確實無法整理的,降一個等級。
6.9.1.2從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一日調出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的晚粳米水分,不得超過14.5%。
6.9.2小麥粉、玉米粉、蓧麥粉等粉類糧食
6.9.2.1小麥粉灰分、粗細度、麵筋質三項中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符合標準規定的,即降為該等的下一個等級。
6.9.2.2精製蓧麥粉中的粗細度、灰分兩項指標中有一項不符合標準規定的,扣價5%,兩項均不符合標準規定的,降為普通蓧麥粉;普通蓧麥粉的粗細度、灰分兩項指標中一項或兩項不符合標準規定的,扣價5%。
6.9.2.3粉類糧食的含砂量、磁性金屬物、脂肪酸值、氣味、口味中有一項不符合標準規定的,不能供作食用。
6.9.2.4粉類糧食的水分超過標準規定的,要就地處理,不能外調。為便於加工,黑龍江、吉林、遼寧、內蒙古、新疆等五省、自治區在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,各等級小麥粉水分可放寬到14.5%,但要降價1%,隻能就地銷售,不得外調。
6.10食用植物油調運中的有關規定
6.10.1各(ge)種(zhong)食(shi)用(yong)植(zhi)物(wu)油(you)如(ru)有(you)一(yi)項(xiang)或(huo)一(yi)項(xiang)以(yi)上(shang)不(bu)符(fu)合(he)一(yi)級(ji)油(you)標(biao)準(zhun),但(dan)又(you)不(bu)低(di)於(yu)二(er)級(ji)油(you)標(biao)準(zhun)的(de),要(yao)處(chu)理(li)到(dao)符(fu)合(he)標(biao)準(zhun),確(que)實(shi)無(wu)法(fa)處(chu)理(li)的(de),降(jiang)為(wei)二(er)級(ji)油(you),按(an)二(er)級(ji)油(you)作(zuo)價(jia);如有一項或-項以上不符合二級油標準,也要處理到符合標準,確實無法處理的降為等外油脂,作價時以二級油為基礎,扣價3.0%;一級油如直接降為等外油,除按二級油作價外,再扣二級油價的3.0%。如發現調出的是等外油,也要扣二級油價的3.0%作為整理費。
gezhongfeidengjishiyongyou,youyixianghuoyixiangyishangzhibiaobufuhebiaozhunde,jiubudeshiyongbiaozhunzhongguidingdeshangpinmingcheng,dankegaizuoqitadengjishiyongyou,bingzhixingxiangyingdezhiliangbiaozhun,anshangshuyuanzechuli。
6.10.2芝麻香油不具備顯著香味的,按普通芝麻油作價。
6.11加工用糧油調運中的規定
在加工用糧油的調運中,原則上分別參照執行原糧、油料、豆類、成品糧油或薯類的規定,也可按加工合同規定執行。
7、本規定由國家糧食局負責解釋。
8、自本規定執行之日起,原國家糧食儲備局、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於1997年7月8日發布的《關於執行糧油質量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》(國糧辦聯(1997)1150號)同時廢止。



